首页 > 集团动态集团动态

常州市社保费减免政策官方解读

责任编辑:  录入时间:2020-3-13  阅读次数:1168

为减轻企业负担,支持企业复工复产,3月2日,我省出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。结合群众咨询热点,现将我市执行减免政策的一些具体操作口径作如下解读。


1.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具体减免的是哪些险种?

答:减免的险种包括: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。


2.哪些单位可以享受减免政策?

答:除机关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外,其他所有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(包括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)均可享受减免政策。


3.企业需要申请才能享受减免政策吗?

答:对于符合减免条件的参保单位,免填表、免申请,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办理,自动享受阶段性减免政策。


4.阶段性减免政策的执行期限是什么?

答:养老、工伤、失业三项险种阶段性免征政策执行期为2020年2月至6月,减半征收政策执行期为2020年2月至4月;医疗保险减半政策执行期为2020年2月至6月。



5.阶段性减免政策的减免比例是什么?

答:对中小微企业、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月份至6月份养老、失业、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;对大型企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(不含机关事业单位)减半征收2月份至4月份的基本养老、失业、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。按照医保基金备付能力,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阶段性降费前费率(8%)对用人单位(不分单位类型)实行减半政策。


6.2月份社保费已经扣了,会退费吗?用人单位需要办什么手续吗?

答:对于2月份社保费已经征收的用人单位,企业无需申请,后期将统一进行退费处理;对于2月份未征收的用人单位,社保经办机构将于3月底统一按文件规定核定生成减免后的社保费用,发送税务部门进行征收,不会影响用人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正常享受,也不会收取滞纳金。


7.3月份的社保费怎么交?

答:根据市政府文件要求,我市用人单位(不含机关事业单位)3月份养老、工伤、失业三项险种的费用,延期至4月初征收;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减半后与生育保险费一起于3月中旬正常征收。



8.减免政策执行期间,补缴2月份以前的社保费用能享受减免政策吗?

答:减免政策仅限于执行期间的社保费用,在此期间补缴执行期间以外的社保费用不予减免。因此,补缴2月份以前的社保费用不能享受减免政策。


9.为什么无法查询社保费结算数据?

答:因我市用人单位划型尚未确定,3月份社保费正在复核中,待单位划型确定后再对外开放CA网办平台查询功能。


10.怎么知道我单位属于哪种划型?

答:目前,社保经办部门正在与工信、统计、民政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比对确定企业划型,不需要企业提供证明材料。单位类型为大型企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将由市政府相关部门确认后进行公示,请关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“常州社保”微信公众号,公示后若对单位划型有异议的可与社保经办机构联系。


11.单位社保费减免了,会影响到职工的社保待遇吗?

答:单位社保费的减免,对职工的退休待遇、医保个人账户划拨等均不会有任何影响。


12.职工个人缴费部分能减免吗?

答:单位职工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减免,还是由用人单位进行代扣代缴。

13:我单位医疗保险减半政策执行后,单位缴费比例怎么不是3.75%,而是4%?

答:按照基金备付能力,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阶段性降费前标准减半征收。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原为8%,后执行阶段性降费率降至7.5%。根据文件规定,应在降费率前的比例8%的基础上减半征收,即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4%,个人缴费比例2%不变;个体工商户雇主缴费比例由8%调整为4%,雇工缴费比例2%不变。


14.生育保险有没有相关减免政策?

答:生育保险目前没有减免政策。


15.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用能减免吗?

答:本次社保费减免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减轻企业负担,支持企业复工复产,灵活就业人员不在减免范围内。